• 找资讯
  • 找报告
  • 找产品
快速发布
数据中心 / Data Center
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业资讯 > 三农资讯

上海市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孙雷作专题辅导 分享到 来源:中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2020-12-29 字号: 收藏文章

  《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2月24日,市农业农村委举行《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学习会议,听取市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孙雷关于贯彻实施该《条例》的专题辅导报告。市农业农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黎而力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孙雷作《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专题辅导报告,围绕《条例》的25条主要内容,作了精辟深入的解读。孙雷在报告中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该《条例》是在国家尚未出台上位法的背景下颁布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我国最早的家庭农场主出现在上海松江区,2007年,松江积极探索家庭农场模式,多次得到党中央、国务院肯定,并写入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上海为家庭农场立法,具有先行先试的首创精神,这将有助于解决上海家庭农场推广的瓶颈问题,是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为上海实施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

  黎而力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相关工作。一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主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在更高水平上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二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条例》,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法治意识,要指导各级家庭农场工作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学习把握《条例》规定和要求,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切实维护家庭农场合法权益。三是做好《条例》的实施配套政策。市农业农村委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各涉农区,对照相关规定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和措施。各涉农区、镇贯彻落实《条例》和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将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条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要及时梳理、研究,及时解决,确保这项制度红利惠及家庭农场。

  本市9个涉农区的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市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计财处、产业发展处、市场信息处、质量监管处、科教处、种业管理处、农田建设处、种植业管理处、蔬菜办、畜牧兽医处、农机化处、渔业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附件:

中国玉米网版权及免责说明:

  •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玉米网,并在文章正文最后注明(中国玉米网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中国玉米网, 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 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 ,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 “来源:中国玉米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玉米网)” 的作品 ,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 真实性负责。

  •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411-84755533

当前咨询0咨询答疑

您尚未登录,请 登录
大数据资讯为您所用
降本增效知您所需
多元服务供您所选
风险管控为您护航

客服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

0411-84755533

新手指南

会员管理

入会须知

入会协议

认证会员协议

平台规则

交易管理办法

玉米交易细则

淀粉交易细则

法律声明

关于我们

平台简介

VIP 服务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服务条款|网站地图

为保证浏览效果及正常使用,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Chrome/火狐等最新更新版本访问

COPYRIGHT © 2020 中国玉米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辽ICP备19018558号

服务热线

0411-84755533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