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411-8475553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济南新旧动能转换
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函
国办函〔2021〕4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着力创新城市发展方式,着力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深化开放合作,着力完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山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配套政策,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创新发展,确保《方案》主要任务目标如期实现。《方案》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支持和指导,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玉米网,并在文章正文最后注明(中国玉米网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中国玉米网, 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 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 ,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 “来源:中国玉米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玉米网)” 的作品 ,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 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411-8475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