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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海关总署更新《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恢复荷兰注册号为NL-61-EG、NL-367-EG的猪肉企业自2020年9月17日及以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猪肉产品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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