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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全市农业农村大风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从设施抢修、生产管理、保险服务等多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指导各区加快农业复产,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全力保障菜篮子稳产保供。
《意见》要求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深入田间地头全面摸排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受灾情况,逐场逐户排查,积极提供帮助与服务,及时了解诉求,做到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合力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意见》中要求,及时指导做好受损农业设施修复工作。对于轻微受损的棚室,需及时修补损坏棚膜、局部加固骨架连接节点,并重新固定压膜线;受损严重的棚室,要先检查电路及设备,排除安全隐患,由专业人员拆除危险结构,尽快加固骨架结构、补扣棚膜。
加强灾后生产管理。大田作物需结合苗情做好拔节期肥水管理,设施蔬菜要查苗补苗、滴灌给水并追施水溶肥等。畜牧渔业养殖要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做好防疫消毒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防范动物疫病风险隐患。
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和灾情统计报告。引导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报案申请理赔,督促保险公司遵循“快查勘、快定损、快理赔”原则,加快理赔进度,确保赔款及时赔付到户。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大棚内禁止住人。各部门要积极回应涉农舆情关切,持续引导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业生产恢复。(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芦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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