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411-84755533
11月30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经商省财政厅同意,明确养殖环节病死猪补助范围。补助对象包括养殖场(户)和具备条件的集中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位,补助金额为80元/头。
具体为,在全省生猪养殖环节,对病死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财政补助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对象包括养殖场(户)和具备条件的集中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位。其中,养殖环节病死猪不包括死胎、哺乳期淘汰死亡乳猪、因染疫强制扑杀生猪等(对部分地区之前已制定的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最低重量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以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头数计算,按80元/头的标准对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补助。同时,对养殖场(户)委托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或具备条件的规模养殖场集中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可对养殖场(户)主动报告、协助搬运病死猪给予适当补助。
通知同时对病死猪处理和监督确认、材料申报审核、严格补助经费申请与拨付和强化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
本文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玉米网,并在文章正文最后注明(中国玉米网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中国玉米网, 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 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 ,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 “来源:中国玉米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玉米网)” 的作品 ,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 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411-8475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