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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部党组决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分享到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赵楠楠 发布:2020-02-13 字号: 收藏文章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法规司党支部迅速行动,积极响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部党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统筹抓好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及时制定《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妥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做好离京人员返京安排、实行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推迟培训和集中性会议等聚集活动、优化审批服务临时措施、强化政务服务大厅防控管理、严格进出单位人员管控、严格办公场所防控等方面作出规定,要求全司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司领导班子带头加强值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时的三次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讲话,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部党组专题会议部署安排,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提振干劲。2020年 2月10日,法规司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传达党中央和部党组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法治工作。

二、突出阶段重点,统筹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法规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疫情防控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两手抓、两不误”,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第一,加强立法协调。一是加快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司法部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针对本次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坚持防范风险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立法导向,以最严格的法律规定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加重非法猎捕、经营、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高可执行性、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法律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二是加快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治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农委修订动物防疫法,进一步完善疫病防控制度,明确野生动物检疫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林业草原部门制定,健全落实防疫责任,强化动物检疫措施,加强疾病防控和检疫工作,为预防、控制、净化和扑灭动物疫病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切实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加强跟踪协调,推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提请国务院审议并公布实施。三是加快推动制定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粮食和农产品供给、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将制定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头等大事,全力以赴,抓紧抓实。在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中对强化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等作出专门规定。推动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迅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二,加强执法监督。一是加快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程。督促各省(区、市)加快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程,按中央要求全面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规范化、专业化、专职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二是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督促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疫情防控执法为重点,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同时,抓好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春耕生产和“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提供执法保障。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违法案件,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分止争”的作用,依法及时化解涉农行政争议。三是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执法形势与任务,指导地方加强对新入职、新调入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门培训,着力提升新组建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尽快形成战斗力。切实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执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加强普法宣传。一是明确普法重点。按照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制定《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以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二是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相关业务司局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分工要求,既要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机关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着力提升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能力。三是丰富普法形式。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运用图解、动画、H5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向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在线普法宣传,培养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第四,加强审批服务。一是制定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我部对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研究政务服务大厅可能面临的卫生防疫风险,制定《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方案》,在部网站发布《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窗口服务通告》,提出特殊时期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时间、环境管理、人员管理以及卫生保障措施等。二是加强政务大厅管理。每日三次对政务服务大厅进行集中消毒,对各窗口工作台、休息区,根据办理业务情况及时消毒。安排专人值守大厅,设置免洗消毒液、口罩供应区,每位进入大厅办理业务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信息登记并测量记录体温,坚决劝离有发热症状的来访人员。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均佩戴口罩工作,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三是优化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引导申请人采取在线、邮寄办理,最大限度地开展“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服务。研究疫情期间方便申请人的有关举措,特别是针对春耕备耕需要的重要农资,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容缺办理。制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优化审批服务的通告》,以加快办理速度,优化审批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发挥支部作用,为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一是成立法规司妥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由司班子和各处处长组成,及时学习传达党中央和部党组有关要求,研究工作方案,推动有关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弘扬良好作风,压紧压实责任,及时了解基层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以坚定有力的举措,毫不懈怠的姿态,锲而不舍地做好工作。三是有序推动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既是一次大战,也是一次大考。法规司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党中央要求,以责任担当之勇、科学防控之智、统筹兼顾之谋、组织实施之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疫情防控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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